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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✿ 7月试阅 ✿] 朱轻《腹黑相公的童养媳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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喵喵 发表于 2017-7-14 18:33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
书名:《腹黑相公的童养媳》
作者:朱轻
出版社:喵喵屋
出版日期:2017年7月14日
女主角:洛钰婷
男主角:林俊佑

【内容简介】

这女人他不想强求,不想牵挂,却不想放手;
这男人她不该思念,不该空等,却不愿走开。

门道中落前,七岁的洛钰婷是书香世家的小姐,
父母双亡後,她成了林家买来的丫头,
除了卖身契还有童婚契约,因为她是买来给林俊佑的童养媳。
自此名门世家小姐的洛钰婷,很认命地天天劈柴挑水,
下田种地,只求能有个遮风避风,三餐温饱的地方。
可林俊佑这人太坏了,不但背着林母宠她,
还把她的心给宠上了天,让她一心想着与他成亲。
她是童养媳,本就是林俊佑的妻子,奈何林母嫌她一无所有,
不但除了她的奴籍,还烧了童婚契约,
只想为林俊佑谋得更好亲事,这童养媳她不认。




  第一章

  夏天天气热,一动就冒汗,吃过晚饭,人人都是一身汗。

  林俊佑要帮忙收拾碗筷,却被洛钰婷推出厨房去。她笑道:「不用你,你去洗澡,看你後背都湿透了。」

  林俊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,道:「我帮你会快一点。」他今日没作业,想着正好帮她做点事,天热,看书也看不进去。

  林母在旁边搭腔,「你快去吧,这里有我呢。」看着两个孩子互相关心、互相体贴,她是最开心的。

  当年夫君病亡,她又大病一场,且又遇上了连年旱灾,民间闹起了饥荒,死人是常有的事,卖儿卖女更是稀松平常。病中的林母只怕自己若是一病不起了,才没几岁的儿子怎麽办?

  於是她贱卖了一块地,原想买个身强力壮的男仆好做苦力,养活她的儿子。可是,她是寡妇,买个身强力壮的男仆回来,那算怎麽一回事?且她又怕自己若是真的扛不过去了,儿子又小,万一奴大欺主可怎麽好?

  思来想去,最後林母挑中了一个出自落魄书香门第的小姑娘。原想着万一自个儿捱不过去了,就算儿子再怎麽不懂得经营、家道中落,好歹还有这小姑娘在,儿子也不致於沦落到穷得娶不上媳妇儿。

  就这样,那户人家听说林母要了自家的女孩子,不是拿去为婢、为妾、为戏子、为稚妓什麽的,而是要堂堂正正地当成童养媳养在林母的跟前,这才同意了。

  於是,小小年纪的洛钰婷便来到了林家。原来林母还担心这孩子会吃不了苦,又恐自己的病捱不了许久,所以对待小姑娘格外亲热,一向对外称这姑娘是远亲姊姊的女儿,远亲姊姊一家人过世,留下小姑娘孤零零的没人要,她心软便领回来养了。

  那时村里正闹饥荒,三天两头的就有人饿死,来投亲靠友的人也不少,领个孤女回家太正常了。

  在那个时候,林母也害怕洛钰婷瘦瘦小小的,恐怕会成为负担,谁知这孩子特别懂事,又吃得了苦,家里、家外一把抓,小小年纪硬是靠着一股子百折不挠的韧劲把这个家给撑起来了。

  儿子林俊佑也争气,不仅读书好,也没有书生的娇气,书读得,活计干得,村里哪个见了她不是一副羡慕的样子。有这两个好孩子,她这辈子也差不多满足了。

  林俊佑见实在插不上手,便作罢,去浴房沐浴。

  洛钰婷一边收拾一边对林母道:「娘,您也去歇会吧,厨房不透气,热得慌,您身子弱,一会受不住。西瓜泡在井里,一会让弟弟捞起来,咱们乘凉的时候吃。」

  「行,那你麻利点,我们切好瓜等你。」

  「晓得了。」洛钰婷脆生生地应道。

  林俊佑洗完澡,把井里的西瓜拿出来,切好、摆好。林母去洗澡了,洛钰婷还在厨房忙碌,他想了想,去洛钰婷房里,把他的书拿出来看会。她的房间比较背阴,冬天时候冷,夏天的时候却正好,他喜欢去她的房间看书。

  洛钰婷的房间收拾得很乾净,简简单单的一张床、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,没有其他东西了。

  桌子上摆着书,还有她的簸箩,转身的时候,他不小心带翻了簸箩,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。他连忙放下书,蹲地上把东西捡回簸箩内。

  簸箩里有给他做了一半的袜子,缝补、加厚的衣裳,还有一双新鞋?那是一双男人的鞋,鞋快要做好了,鞋底、鞋面缝了一半,针插在鞋面上。

  林俊佑心头一喜,莫非她悄悄给他做新鞋了?他将鞋子拿起来翻看,发现这鞋有些偏大了,而且鞋底也比之前的厚了一层。鞋底越厚越难做,纳厚鞋底,手都不知道要起多少泡。他顿时有些心疼,想着一会跟她讲,鞋底不用多加一层,他走路不费鞋,四层鞋底足够穿了。

  正想着,洛钰婷走了进来,林俊佑举着鞋子摇了摇,「姐姐,我脚不费鞋,鞋底不用多加一层。」

  洛钰婷抿嘴一笑,脸颊两旁的小梨涡十分可爱,「那不是给你的。」

  「那是给谁做的啊?」林俊佑有点小失落。

  「有成哥托我做的,他干活多,费鞋子,特意嘱咐要多加一层鞋底,为这个,他给了我五百文的酬劳,比往常高了一百文呢。」一百文可以买二十斤米,洛钰婷觉得非常划算。

  林俊佑有些不高兴,「如今我去了学院里,家里的活计都落在你身上,自个儿都忙得脱不了身,何必还费这工夫?」

  洛钰婷笑道:「知道啦。你怎麽没外头去吃西瓜?屋子里这麽热。」

  林俊佑抹了一把脸上的细汗,「是很热,走,吃瓜去。」

  洛钰婷觉得还好,不过她不想让他担心,就推着他往外走,笑道:「我知道啦,做完这次不做了。快出去,我要沐浴。」

  他马上要去参加乡试,将来还要去京城考试,这些都要花很多钱,娘年纪大了,做不了重活,她得替他打算,现在能攒一个钱,就攒一个钱儿,不能因为银两的问题让他去不了考场。

  等洛钰婷洗好澡,换好衣裳出来,发现林俊佑躺在躺椅上看夜空发呆,林母在旁边唠唠叨叨,让他注意身体,好好读书、好好考试。说着说着又想起林父来,看着儿子越来越像他爹爹,既欣慰又心酸,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。

  洛钰婷见状,忙笑着拿了块西瓜放林母的手里,「娘,吃块西瓜,卖西瓜的王婆婆说很甜的。」

  林俊佑侧过脸看洛钰婷,只见她穿着半旧的棉裙,没有束腰,风吹过来,裙裾飘飘,颇有一股自然、飘逸的风流味道。青丝披垂,遮住大半脸颊,只余一管挺翘的鼻子和红润的唇,唇角微扬,笑意满满。

  她细长、光润的脖颈上系着着一条红绳,绳上一只细细的、金色的耳环,那似乎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遗物,她一直不离身地戴着,红绳有些旧了,颜色发白。

  林俊佑想了想,明天书院全体去大一寺听大师讲经,到时候他去讨一条红绳回来给她。

  林母抹了抹眼角,接过西瓜,咬了一口,叹了口气,「王婆啊,她哪次不说她的瓜甜了?买卖人全靠一张嘴吹牛皮,就是一堆破烂也能被他们吹出一朵花来。」她一边吃着瓜,一边发表着她对买卖人爱吹牛皮的不满,将思念林父这件事丢到了一边。

  洛钰婷与林俊佑相视一笑。娘就是这样,喜欢唠唠叨叨,他们的耳朵都听得起茧子了。

  吃着西瓜吹着凉风,闻着草木清香,听着蛙声阵阵,夏日的夜晚宁静而让人安心。

  ◎             ◎             ◎

  大概是昨晚睡得晚了,早上天都亮了好一会了,林俊佑还没起床,洛钰婷煮好饭,去敲门催,敲了好一会,屋子里才传来他慵懒、绵软的声音,「知道了,一会就起。」

  洛钰婷有些不解,往常他从来没有这样赖床过,难道是吹了凉风,不舒服了吗?她不禁有些担心,「你有哪里不舒服吗?」

  「没有。」屋内,林俊佑面红耳赤地看着自己的裤子,裤裆处湿了一片。

  他昨晚梦见洛钰婷了,梦见了她挺立的胸、笔直的锁骨、柔软的腰肢。她朝他走来,腰肢缓摆,彷佛柳枝,摇曳生姿,脖颈上的红绳像他和同窗一起偷看过的春宫图里的情趣束缚,让人忍不住想对她这样那样。他忍了又忍,她却笑得越发娇媚,他小腹燥热、肿胀,难受得不行。

  洛钰婷对他笑了,脸颊旁小小的梨涡好像装满了酒,酒香醉人,红润的唇微微张开,彷佛在呼唤他。她的笑彷佛火星落在枯草丛中,瞬间燃烧起来。

  林俊佑不想忍了,一把捞过她,亲了上去,她的甘甜让他的燥热得到缓解,他想要更多,於是将她压在身下,肆无忌惮地对她这样那样,而她则乖乖任他处置,只一张红唇微微张着,逸散出隐隐约约的娇喘声。

  梦里,林俊佑觉得很舒服,可是醒来之後,他懵了,十几年来第一次这样手足无措。她是他的姐姐啊,他怎麽可以这样对她?即使是在梦里也不应该啊。他真是个畜生啊,竟然对姐姐有了这麽龌龊的慾念,他自觉没有脸见她了。

  少年第一次动情,心慌意乱、茫然无措,心中莫名添了一个不可对人言的秘密,或者说是负担。於是,林俊佑迟迟不肯起床,他不知道要怎麽面对洛钰婷,他怕看到她就会忍不住想到梦里的旖旎情景。

  林母喂完鸡鸭回来,见林俊佑还没起床,直接进了他的房间,「怎麽还不起?要迟到了。」

  林俊佑连忙将换下来的裤子往角落里踢,慌慌张张地说道:「娘,您下次能不能先敲门再进来?」

  「你在做什麽?」林母笑道。

  「没什麽。」林俊佑羞得面红耳赤,一副窘迫的样子。

  林母眼尖,看到是他的裤子,笑道:「尿裤子了吗?」

  「没有。」林俊佑快要哭了,他的母亲可不可以不要这麽喜欢问问题?年纪大了,好奇心还这麽重。

  「那你为什麽要藏裤子?」林母忽然福至心灵,大致猜到了,她尴尬了一下,然後也不点破,只道:「男孩子长大了都会这样。你、你出去吧,我给你收拾。」若是他爹还在就好了,这种事情,她一个做母亲的也不方便说太多。

  平时林俊佑的房间都是洛钰婷在收拾、整理,林母这麽说,就是答应帮林俊佑隐瞒今早的糗事了。这让他暗暗松了口气,红着脸嗯了一声,出去了。

  见他出来,洛钰婷连忙把杨柳枝和盐水递给他,「快去洗漱,一会真来不及了。」

  大概是忙了一早上,洛钰婷的皮肤整个泛着隐隐的红,像刚熟的水蜜桃,散发着青涩的甜味。林俊佑立刻想到了梦里的情景,他连忙垂下眼皮,不敢去看她的眼睛,然而,垂下眼却一不注意又瞄到了她的腰。她束着腰,腰肢纤细得彷佛一把就能掐住。

  林俊佑的脑子里乱七八糟的,他不敢再看,接过漱口的东西,跑去了井边,舀了一大桶凉水起来,将整张脸都埋了进去。冰凉的水让他逐渐冷静了下来,脑子里的绮念都消失了,他擡起头,抹掉脸上的水,开始漱口。

  起床已经晚了,为了上书院不迟到,他得抓紧时间,於是洗漱好了便捧起碗闷头猛吃。

  「你吃慢点,一会呛到。」洛钰婷关切地道:「明天记得不要赖床啊。」

  林俊佑差点被噎住,擡起眼皮埋怨地看了她一眼,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。

  洛钰婷被他盯得莫名其妙,她好像没有说错什麽吧?

  林俊佑肚子饿得快,所以洛钰婷特意每天都给他准备些小零嘴,包好後,用布袋装好挂在腰带上,他饿的时候可以随时拿出来吃。今日他要去寺里,不方便带荤腥,於是她给他准备了绿豆糕等素点心。

  洛钰婷心思细腻,做的点心比平常的要小很多,大约拇指头大小,一小块、一小块的,方便他随时想吃就吃,不会引人注目。

  洛钰婷弯腰替他绑布袋,林俊佑看着她的侧颜和脖颈,忍不住伸手去碰了碰,然後忽然回过神来,感觉指尖像被火烫到,他连忙心虚地看她的反应。

  「好了。」洛钰婷起身笑道,对於他的小动作,她并未意识到有什麽问题。

  林俊佑比洛钰婷小两岁,她来林家的时候,他还是个流着鼻涕的小鼻涕虫。当时林母身体不好,林父又刚过世,小小年纪的他虽不太明白发生了什麽,但是心情也不会很好就是了。那时候洛钰婷的心情也不好,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发愁。

  後来林俊佑不小心摔了一跤,逗笑了洛钰婷,见她笑得那麽开心,他起身拍拍灰尘,跟着她一起笑,两个人顿时从一片愁云惨雾中走出来,从此之後,互相扶持,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那段时间。

  「我走了。」林俊佑红着脸转身就走。

  洛钰婷在後面跟了两步,嘱咐道:「今天是大暑,你晚上早点回来,我们要煮腊肉吃。」

  「知道了。」林俊佑头也不回,举起手朝後面晃了晃,步履匆匆而去。

  洛钰婷收拾完家务,要上山干活,林母给她装满水袋,嘱咐她务必早点回来,「中午太阳太毒,不要中暑了。」

  洛钰婷笑道:「知道了,我走啦。」她戴上草帽,扛着锄头出了家门。

  洛玉婷走到村东头,正巧遇见庄有成出来,两人互相点了下头。洛钰婷道:「鞋子还有两天就可以做好了。」

  庄有成憨憨一笑,「没事,你得了闲再做也成,不急。」

  洛钰婷嗯了一声,两人错身而过,各自奔向各自的目的地。

  今天山上的活不多,洛钰婷很快便干完了。她早早回到家里,林母正在翻晒玉米。

  「桌上的水不烫,你去喝一点,解解暑。」

  洛钰婷一边放锄头,一边应道:「谢谢娘。」

  洗完手和脸,洛钰婷去桌边盛了一碗凉水,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了一大碗。凉凉的水喝下去,身上的暑气得到了些许缓解。水里似乎放了薄荷和一点点冰糖,凉凉的、甜甜的很好喝,她又盛了一碗,坐下来慢慢喝完。

  林母把玉米都翻了一遍,然後回到堂屋,继续给晒乾的玉米脱粒。

  洛钰婷去洗了把脸後,去了堂屋,搬了小板凳坐下,和林母一起干活。

  林母看着埋头苦干的洛钰婷,发现她长大了,与小时候纤弱的身板不同,如今的她浑身充满生气,像夏日的小树苗,正在迅速生长,鲜活得让人羡慕。想到自家儿子也大了,看样子还挺喜欢她的,两个人结婚的事情,是不是该提上日程了?

  洛钰婷擡头,发现林母直勾勾地看着她,吓了一跳,「娘,您怎麽了?」

  林母回过神来,摇摇头道:「我没事,你、你去做饭吧,快到点了。」

  「好。」洛钰婷扔掉手里的玉米芯,拍拍手,起身去厨房做饭。

  厨房的屋梁上垂着一个铁钩,钩子上挂着几串腊肉,这些肉被竈膛的火燻得乾乾的,还冒着一层油,闻起来很香。

  洛钰婷拿了一块半肥半瘦的腊肉下来,用清水洗乾净,然後切成薄片,丢锅里跟米一起煮。有腊肉和着煮的米饭非常香,再加点泡菜,她能吃两碗饭。

  有了腊肉,就不用另外炒菜了。洛钰婷洗了手,去捞了点泡菜出来,切得碎碎的,加了点酱油和辣子拌好,另滴了几滴香油,中午的菜就算是搞定了。

  米饭终於烧好了,洛钰婷将腊肉捡出来用碗装着,放碗柜里盖好。家里的肉一直以来都是给林俊佑吃的,他要长身体、要读书,体力消耗得大,便吃得多,她和林母一般就喝点肉汤解馋,都习惯了。

  洛钰婷盛好米饭,去唤林母来吃饭。

  午时天热,吃过饭,洛钰婷本想回到屋睡觉的,却突然想起来,今天看到庄有成没穿鞋,赤足在滚烫的地上走来走去,整个脚底都烫红了,便又叹了一口气,搬了簸箩出来,继续做鞋。

  ◎             ◎             ◎

  大一寺里讲经结束,林俊佑和同窗们去饭堂吃斋饭,吃完饭他便去了前殿,同窗徐海见了,也跟了过去。

  「你做什麽去?」徐海一把搂住林俊佑的肩膀,笑问道。

  林俊佑笑道:「没什麽,求条红绳罢了。」

  「红绳啊,送给漂亮小姑娘的?」徐海笑道。他和林俊佑两个人是知交好友,坏事一起干,难事一起扛,好事一起笑的那种,两人几乎无话不谈。

  林俊佑赏他一个爆栗,「什麽漂亮小姑娘,我给我姐姐求的,她的红绳旧了,正好今天来寺里,给她请一条回去换。」

  徐海盯着林俊佑的脸,见他笑得很甜,忍不住噗嗤一笑,「瞧你那副色眯眯的样子,还姐姐呢,她不是你媳妇吗?」

  嗯,没错,洛钰婷确实是他未过门的小媳妇,可是……林俊佑摸了摸脸,他有色眯眯吗?

  徐海与林俊佑是好友,哪会不了解他,当下便笑道:「怎麽没有?」见林俊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,徐海眨眨眼,笑容有些猥琐了起来,「呃,你不会是……嗯?」

  两人曾经一起悄悄看过夫子珍藏的春宫图,对男女那点事是有了解的。

  林俊佑一把推开徐海,「去你大爷的,你才色眯眯!」可是一想到昨晚的事情,他就忍不住红了脸,徐海好像也没说错。

  徐海重新搂了上来,笑嘻嘻道:「她不是你的童养媳吗?你想对她怎麽样,都是应当的啊。」

  「滚。」

  「心虚了?」徐海道,好像发现什麽了不得的大事似的,继续道:「你该不是会真的对她怎麽样了吧?」

  「没有。就算是想怎麽样,难道不该等到明媒正娶以後吗?」

  「你忍得住?」

  林俊佑想了一下,「忍得住。对待妻子,当然要用妻子的态度,正大光明娶她,而不是偷偷摸摸,苟且、将就。」

  林俊佑想,他喜欢洛钰婷,原以为这种喜欢是弟弟对姐姐的喜欢,但是自从作了昨晚的梦以後,他才恍然大悟,他对她的喜欢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,他想和她在一起,想和她做那些夫妻之间的事情,想和她生孩子,想和她白头偕老。

  困扰了林俊佑半天的问题,此刻豁然开朗,他的心情忽然变得非常好。他主动搂住徐海,温柔地笑道:「很快,你就有嫂子了。」

  徐海道:「你可要想清楚,夫子都说,日後你前途无量,可她却什麽都没有。」

  林俊佑奇道:「她怎会什麽都没有?她有我啊。」

  下午,洛钰婷去河里洗蚊帐,河边人不多,於是她脱掉鞋子,卷起裤脚,往河里走了几步。河水潺潺,十分清凉,几尾小鱼绕着她的小腿游来游去,她弯腰,隔着河水静静地看着小鱼,嘴角浮起浅淡的笑意,小鱼落在她的脚背上,开始用小嘴吸她的脚背,尾巴轻轻摇摆,十分有趣。

  看了好一会,洛钰婷才尽兴,动了动脚,小鱼受惊,呼啦一下全游走了。她把蚊帐放在水里打湿,然後捞起来,放在岸上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,用棒槌敲打出脏水,再放进水里漂洗,再捶打。如是三番,一顶蚊帐才算洗乾净。

  蚊帐很重,打湿之後更重,搬来搬去,加上不停地用力捶打,洛钰婷已是满头是汗,额角的碎发汗湿,胡乱地贴在额头上。

  拧乾蚊帐是个力气活,洛钰婷放下棒槌,让蚊帐在河水里泡着,她拉着一角歇歇。歇得差不多了,她把蚊帐捞起来,一点一点地拧乾,两只手掌用力得快要抽筋了。

  今天河边也是很奇怪,一个来洗衣服的人都没有,她想找个人帮忙都找不到。她正想着,一双手伸了过来,抓着另一头,帮她拧。

  洛钰婷擡头,原来是林俊佑回来了。她眼睛一亮,笑道:「今天怎麽这麽早就回来了?」

  林俊佑蹲在岸上,一边拧一边应道:「大师被太阳晒到中暑,院长便让我们先回来了。」

  洛钰婷吃了一惊,「你们在大太阳底下听的吗?」有了他的帮忙,她只需要握紧蚊帐不动就行了,林俊佑力气大,负责拧。水哗啦哗啦往外流,溅了些在她的身上,薄薄的衣裳顿时湿了,贴到皮肤上,凉凉的很舒服。

  林俊佑的双手用力一拧,「院长说这样可以锻链心性,其实我觉得有点傻。」

  洛钰婷认同他的话,「大热天的,猫猫狗狗都知道要往阴凉的地方钻呢,人反而不知道。」

  「好了。」林俊佑最後用力拧了拧,再也拧不出水,蚊帐便算是拧好了。

  闻言,洛钰婷松手。他将蚊帐放进木盆里,道:「走,回家。」

  林俊佑见洛钰婷走上岸,等太阳晒乾脚,穿了鞋。大约是她不爱赤脚的原因,她的脚很白,脚趾头均匀圆润、小巧可爱,跟糯米团子似的。

  林俊佑看得入了神,洛钰婷拍了他一巴掌,笑道:「你看什麽呢。」

  林俊佑咳了一声掩饰尴尬,道:「走了一路,脚好像出汗了,我也洗一下脚。」说罢,快速脱掉鞋袜,拎着裤脚,把脚伸进水里晃了晃,然後跟洛钰婷站在一起,靠着她的脚比大小。他的脚比洛钰婷的大了许多,明明也不怎麽脱鞋晒太阳,却远远不如她肌肤胜雪。

  林俊佑忍不住用大脚趾去踩她的小脚丫,洛钰婷被逗得咯咯笑,不让他踩,快速躲开又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反踩回去。这是儿时他们洗脚的时候爱玩的把戏,许久不玩,这一玩,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。

  洛钰婷一脚踩到林俊佑的脚上,得意地笑道:「你输了。」

  两个人离得很近,洛钰婷的头顶刚刚好到林俊佑的下巴,她仰着头看着他笑,她的脚碰着他的脚。

  只要一伸手,就能把她抱在怀里这样那样。林俊佑的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起来,一方面有些心神激荡,一方面却又觉得他的想法很龌龊,於是神情变得严肃,心中也极纠结。

  洛钰婷见他似乎不开心,忙松开他,「好了、好了,不玩了,该回家了。」

  林俊佑嗯了一声,弯腰穿好鞋子,端起木盆,「回家。」

  洛钰婷不知道他怎麽忽然就不高兴了,想了想,难道她把他踩痛了?可她没用力呀,这家夥怎麽忽然变小气了?

  第二章

  回到家里,林俊佑帮洛钰婷把蚊帐晾好,然後回到房间,拿出书本复习。但是书上的字他一个都看不进去,那些字似乎全变成了洛钰婷的脚趾头,像一颗一颗可爱又漂亮的莹白珍珠,在他的脑海里滚来滚去。

  洛钰婷想了想,去把厨房的冰糖薄荷水盛了一碗端去给他,「刚才是不是踩痛你了?给你喝水,算我道歉,不要生气了,好吗?」

  林俊佑摸了摸自己的脸,「我有生气吗?」

  洛钰婷点点头,「脸一下子就沉下来了,还挺吓人的。」

  林俊佑无奈地道:「没有生气,就是、就是忽然想起先生交代的功课很难写,一下子就没了玩的兴趣。」他随口扯了个谎解释。

  但凡与林俊佑的学业有关的事,洛钰婷一向很看重,连忙说道:「那你好生做功课,一会饭好了,我会来叫你。」

  「等一下。」林俊佑忽然想起来为她请回来的红绳了,他叫住她,然後从荷包里拿出红绳,递给她,「给你的。」

  洛钰婷拿起红绳的一头仔细看,不解地道:「这是什麽?」

  林俊佑道:「请方丈开过光的绳子,给你换的,我看你脖子上的那条太旧,不知道什麽时候就会断掉,到时候弄丢了耳环。」

  洛钰婷摸了摸脖子上的红绳,耳环是她母亲的遗物,是她的宝贝,不能丢。而林俊佑不仅懂得她的心思,还特地去请了一条新的红绳回来,这份用心让她很是感动,「谢谢你。」

  「小事一桩,不用放在心上。」林俊佑忍不住笑弯了嘴。不过是条红绳罢了,这算什麽?将来等他考上举人,有了功名,他还要送她很多东西呢。首饰、头面、绫罗绸缎就不用说了,日後他还要雇了佣人来照顾她,再不让她如此操劳。

  「来,摘下来换掉吧。」他低声说道。

  洛钰婷乖乖地摘掉脖子上的绳子,小心翼翼地将金耳环摘下来,穿到了新的红绳上。林俊佑帮她戴上,顺手打了个结,再拉紧。只是看到鲜艳的大红色细绳松松地系在她修长、雪白的颈子上,林俊佑的眼珠子又移不开了。

  「好了吗?」她等得有些不耐了。

  他如梦初醒般愣了愣,道:「啊?哦,好了、好了。」

  闻言,洛钰婷急急地往外赶,心想,欸,要赶紧去做饭,娘的胃不好,不能饿着,晚吃饭了会胃疼。

  直到她出去了,林俊佑才拿着洛钰婷换下来的红绳翻来覆去地看,然後仔细地团成小团,塞进了随身的荷包里。

  中午的米饭剩下很多,洛钰婷想了想,去菜地里摘了两把青菜回来,洗乾净了,准备煮菜粥。她把青菜清洗乾净,沥乾水分,然後切细,跟米饭和在一起,再将中午煮熟的腊肉一片一片铺在上面,盖上锅盖开始煮。

  一股浓郁的肉香飘了出来,林俊佑闻到了香味,放下书,从房间里出来,一头钻进了厨房,看着洛钰婷,吸了吸鼻子,笑道:「好香啊,闻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。」

  洛钰婷笑道:「你去外头摆桌子,喊娘出来,我添粥。」

  他想了想,道:「你去摆桌子,我来盛粥。」

  「好吧。」洛钰婷有些意外,却也没多想,便脱下了围裙擦了手,去外面院子里收拾桌子去了。收完桌子,她又去请了林母出来,果然见到林俊佑已经将饭菜都摆在了桌上。

  吃饭时,林母一个劲地往儿子碗里挟肉,洛钰婷则捧着菜粥,就着中午的泡菜吃着。她吃到一半,忽然发现碗底有肉,她吃了一惊,擡头,发现林俊佑正冲她眨眼笑着。

  洛钰婷连忙垂下眼皮,担心被林母发现。

  林俊佑挟了块肉放进林母碗里,「娘,吃肉。」

  「我不喜欢吃,你吃吧。」

  母子俩你推我让,无暇顾及洛钰婷。

  洛钰婷抿着嘴笑了笑,将腊肉放到嘴里,细细咀嚼,肉的味道确实比肉汤泡饭的味道更好,越嚼越香、越有滋味。

  吃过饭,等林母和林俊佑都洗漱好了,洛钰婷才去沐浴。

  院子里,林母和林俊佑在乘凉,一人一把竹扇搧风、搧蚊子。

  林母看着儿子叹了口气,问道:「你又偷偷给她吃肉了?」

  林俊佑没吭声。

  林母继续道:「你还在长身体,要多吃肉。女子吃点肉汤泡饭就行了。」穷人家的女人们都不吃肉,肉要留给家里的男人吃。以前林父在世的时候,她也不吃,现在也应该一样。

  林俊佑道:「女子也是人啊,一家人吃什麽,应该都一起吃。娘,将来等儿子考取了功名,咱们就顿顿煮肉吃,好不好?」

  「她只是我们林家买来干活的,连正经人都算不上,你……没必要对她那麽好。」林母始终觉得洛钰婷只是个外人。

  林俊佑擡头看她,「娘,她是我的媳妇啊。」对她好一点又有什麽关系?

  听了他的话,林母撇了撇嘴,「现在还不是呢,等真行过礼了,再心疼她也不迟。」

  两个人还要再讨论,耳朵里听到房门门轴摩擦的嘎嘎声,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住了口。

  洛钰婷推门进来,跟林母打了声招呼,说要去送鞋给庄有成。见时候还早,天还没黑,林母便允了,又教她回来的时候去菜园子里摘几个胡瓜回来,夜里用香油、香醋拌好了,明日一早和粥吃。

  洛钰婷应了一声,出了门。

  林俊佑知道她要去送鞋後,却有些不乐意了。他想,大晚上的,她要送鞋去给庄有成?这怎麽行?孤男寡女共处一室……好吧,虽然现在天还没黑,算不得大晚上,可、可是……哎,反正他就是觉得不好,很不好。再说了,洛钰婷一个女孩子家家的,怎能让她独自走夜路呢?

  这麽一想,林俊佑坐不住了,站起身对林母说了一声:「娘,晚饭吃多了有点撑,我去外头走走,消消食啊。」

  急急地从家里出来,等林俊佑追上洛钰婷时,洛钰婷都已经站在庄有成的家门口了。只是她也并没有进屋,只是站在庄有成的院子门口和他说话。

  也不知怎麽的,林俊佑突然觉得,健美、苗条的洛钰婷与身材高壮的庄有成站在一块,竟然有种说不出的和谐,且女的娇俏、男的英气,似乎还挺登对的。

  这样的认知让林俊佑莫名火大,看着洛钰婷将手里的鞋递给庄有成,庄有成也拿了什麽东西递给洛钰婷,也不知他们说了些什麽,似乎还有些拉拉扯扯的。林俊佑更不高兴,正准备大喊一声时,却见到洛钰婷突然转身就走。

  庄有成似乎有些着急,甚至还往前跑了几步想要追上洛钰婷,只是也不知洛钰婷回头又和他说了句什麽,他便不追了,只是笑嘻嘻地停了下来,然後不住地拿着洛钰婷递给他的鞋翻来覆去地看。

  看到这一幕,一把莫名的火在林俊佑的心里熊熊燃烧。

  洛钰婷从庄有成那边跑了出来,才转了个弯,猛地看到了林俊佑,吓了一跳,「你在这里做什麽?」洛钰婷拍了拍胸脯,平复刚才的惊吓。

  林俊佑黑了脸,「你和他说什麽了?怎麽这麽久?」

  洛钰婷叹了一口气,一边拉着他往自家方向走,一边说道:「你不知道这几天咱家事也多,有成哥托我做鞋子,晚了这几日给才他,大约是这几日没有鞋穿,方才我看到他的脚都磨出了血,索性少收他一百文,他也是个孤儿,生活也挺不容易的。」

  庄有成是个孤儿,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。这两年他长大了,能干活了,才能挣得起饭吃。可一个大男人,种地、打猎他在行,唯独不会浆洗、缝补,做衣、做鞋少不得要花钱请村里的媳妇们帮忙。

  曾经同样都是孤身一人,洛钰婷很同情庄有成,但她现在还好,至少有林母和林俊佑,且都待她极好,一家子互相扶持着,也从那段最苦的日子里走了过来。可这个庄有成却始终只有一个人,病了、饿了或是怎麽样了,都没个知冷知热的人,所以她觉得他很不容易。

  林俊佑本来一肚子的气。可一听到她说到最後一句,便知她是怜惜庄有成的身世,也感怀她的身世,胸腔之中的那把无名之火顿时熄灭了。

  「少收一百文就少收一百文,有什麽大不了的。」见洛钰婷仍是一副秀眉深蹙的模样,林俊佑知道她一定是又想起了小时候父母双亡,父母屍骨未寒之时便被亲叔叔、婶婶卖掉的事,不由得转移话题道:「城里新开了一家汤包铺,唤作阿蛮汤包,下回我买了给你吃,可好?」

  「阿蛮汤包?」洛钰婷有些诧异,「怎麽叫这个名儿?」

  林俊佑逗她开心,「是啊,据说吃了汤包的人,个个都力大无比,比波斯胡国的红发蛮子还厉害,故此叫作阿蛮汤包。」说着,他还做了个怪动作。

  洛钰婷噗嗤一声,就笑了起来,伸出纤纤玉指在他的额头上点了一点,「胡说八道。」

  二人说说笑笑地回到家中,洛钰婷去菜园子里摘了两个胡瓜,又将钱全部给林母。

  林母数了数,皱眉问道:「怎麽少了一百文?」

  林俊佑连忙说道:「我拿了一百文,放在身上零用。」

  林母不疑有他,将四百文收下。

  洛钰婷偷偷地看着林俊佑笑,吐了吐舌头,拿着胡瓜去了厨房。

  看着她明媚的笑容,林俊佑顿时觉得浑身上下都舒服了。

  过了一日,林俊佑去学院读书,洛钰婷去山上干活,林母独自一人在家,突然听到有人来敲门。林母开门一看,却是庄有成,手里还拎了只兔子。

  林母有些诧异,「有成,你这是什麽意思?」

  庄有成道:「林伯母好,我打到一窝兔子,一个人吃不完,送一只给你们。」

  「不用、不用,你自己带回去吧。」无功不受禄,林母一时不明白他为什麽要巴巴地送一只兔子来。

  「林伯母,上回我托钰婷做了双鞋,她少收了我一百文,我一直觉得过意不去,好在今日猎了一窝兔子,所以伯母您一定要收下。」庄有成客气地说道。

  闻言,林母愣住了。

  两个人推让了好半天,最终林母还是收下了。

  等洛钰婷做完山上的活,回到家里时,就见林母已经把兔子杀好,内脏、皮毛也都已经处理乾净了。洛钰婷问了林母,知道兔子是庄有成送来的,她也没多想,庄有成这个人是很懂得感恩的,平时得了多的猎物,分与当年分饭给他吃的人家,这种事多了去了。

  林母也不点破,只是告诉洛钰婷,让她把兔子肉处理好,腌一半,吃一半,晚上烧一道麻辣兔丁,自家儿子爱吃这个。

  到了晚上,林俊佑果然就着麻辣兔丁吃了两大碗米饭。他摸着肚子问林母,「娘今天怎麽想起来买兔子吃?」他记得兔子又贵又肉少,娘一向节俭,哪里舍得花钱买兔子肉。

  洛钰婷也很好奇,今天娘主动给她挟肉吃,她有点受宠若惊。

  林母看了洛钰婷一眼,笑道:「有成送的,说是多谢你姐姐帮他做鞋。」

  闻言,林俊佑顿时有些不高兴了,「又不是白给他做,银货两讫,还谢什麽谢。」他觉得庄有成这个人挺烦的,没事送什麽兔子啊?肯定别有居心,早知道是庄有成送的,他就不吃了。林俊佑的心里很不舒服,他把碗一推,起身,「我吃饱了。」

  洛钰婷与林母面面相觑。

  「来,你多吃点。」林母将麻辣兔丁往洛钰婷那边推了推。

  ◎             ◎             ◎

  书院要放十天农忙假,只有少量功课,中午一下学,林俊佑便收拾书包往家赶,徐海追上他,气喘吁吁地问他干嘛跑那麽快。

  「我要去一趟镇上,买个东西。」

  「那你干嘛不等我一起啊?」徐海的家就在镇上。

  「很赶,去晚了就没得买了。」

  「什麽东西?我明天可以帮你买好,你到时候来拿就可以了。」

  林俊佑健步如飞,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,「阿蛮汤包,得趁热买、趁热吃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」

  「我还以为是什麽,不就是汤包,明天早上去买也行啊。」

  林俊佑摇头,「前几天答应过钰婷,要买阿蛮汤包给她吃,今日就让她吃上。」

  徐海道:「怎麽不叫姐姐了?」

  林俊佑笑,「现在开始不叫姐姐了,以後也不叫。」他得让人明明白白、清清楚楚地知道,洛钰婷可不是他的姐姐,她是他的未婚妻!

  徐海有点受不了他这副傻笑的样子,一拳捶在他肩上,「那就快走,去晚了真的会没了。」

  林俊佑匆匆忙忙地买了汤包,怕途中汤包凉了,还特地去找徐海家要了块小包布包回来。当他快到家的时候,他还特意很小心地伸手进去摸了摸用来装汤包的油纸袋。嗯,很好,还是热的。

  可谁知道,当林俊佑兴冲冲地跑进家里的时候,却发现自家母亲和洛钰婷正在吃汤包,庄有成还陪在一旁笑呵呵的。

  「林兄弟回来啦,快来一起吃吃看阿蛮汤包,我听人说味道很不错。」庄有成热情地向林俊佑打招呼,好像他是才这家的男主人一般。

  林俊佑抱着小包布走到桌子旁边,洛钰婷起身让他坐,林母给他拿筷子。他看了一眼桌上的小汤包,然後嘴角慢慢浮现笑意。

  「你买的啊?」林俊佑看着庄有成,笑得一点都不真诚。

  庄有成点头,「我去城里办事,然後看到很多人在排队买,想着味道应该不错,便多买了几个,给大家嚐嚐鲜。」

  林俊佑点点头,「谢谢你费心了,不过,汤包要买大的,然後趁热更好吃,不如你嚐嚐我买的吧?来来来,不要客气。钰婷啊,你去厨房拿几个碗和筷子来。」

  洛钰婷不知道林俊佑想干什麽,不过他既然叫她了,她便听话地去拿了碗筷来。

  钰婷?林俊佑不是一向叫钰婷姐姐的吗,怎麽今天改叫她的名字了?再看看林俊佑有些不怀好意的笑容,庄有成心里觉得有点奇怪。

  林俊佑将他买的汤包拿了出来。从表面上看,他买回来的汤包和庄有成买的汤包并没有什麽两样,不过是庄有成买的是小号的汤包,而他买的是大号的汤包而已。

  待洛钰婷拿了碗筷过来,林俊佑便教她将大汤包装了,捧了一碗给林母,一碗给庄有成,一碗放在他面前,还有一碗给了洛钰婷。

  接下来,林俊佑假借天热,拿着他宽大的衣袖,不住地有一下、没一下地搧着风。最重要的是,他偷偷对着他面前装着大汤包的那个碗搧风,然後他开始慢条斯理地说起了这汤包的故事,又细细解释到底要怎麽吃,才能将这汤包的美味悉数体现。

  林氏家规以男儿为上,林母更是严格奉行在家从父、出嫁从夫、夫死从子的贤妇守则。所以只要林俊佑没有开动,林母便不肯动筷子,洛钰婷就是再想吃也不敢动。更别提庄有成了,他毕竟是客人,哪有主人不动筷,客人先动的道理?奈何那汤包的香气一个劲地往他鼻孔里钻,馋得他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。

  林俊佑说了一段时间,袖子便搧了一段时间,估计着他面前的那个大汤包应该差不多半凉了,这才朝庄有成说了一声:「庄兄请。」

  庄有成早就已经等不得了,一口咬住了大汤包。没想到,滚烫的汁水溅了他一嘴,口腔里彷佛进了火炭,他忙不叠地吐掉。这麽烫?舌头大概要起泡了。

  「庄兄,难道你不爱吃这大汤包?」林俊佑在心里闷笑,面上却关切地说道。

  「不不不。」庄有成被烫得不行,想说不是的,不是他不爱吃,只是这汤也太烫了些。

  林俊佑恍然大悟,「既然庄兄不爱吃,那……钰婷,快把这汤包撤了,再去切盘西瓜来给庄兄用。」

  洛钰婷依言撤去了庄有成面前的汤包,去厨房切西瓜了。

  林俊佑见母亲也正准备吃汤包,唯恐母亲的嘴也被烫坏了,他连忙又说道:「娘,烦您拿块帕子给庄兄擦擦脸。」

  林母一看,果真见庄有成的两颊上都是淋漓的汤汁,看起来有些狼狈,便也起了身去寻乾净帕子去了。

  林俊佑低下头,咬了一小口的包子皮,吸吮着温热适中、极度鲜美的汤汁,惬意地眯了眯眼睛,露出了享受的表情。

  闻到了从对面飘来了鲜香气,庄有成忍不住地吞了一口口水。

  林母与洛钰婷回来,分别拿了帕子和西瓜给庄有成,然後便各自坐下,开始品嚐汤包。

  见众人都有汤包吃,他却只能吃西瓜。庄有成又吞了一口口水,心想林俊佑买的大汤包味道确实很好,但是他还是觉得他买的小汤包更方便入口,一口一个,还不会烫嘴。

  洛钰婷吸了一口大汤包里的汤汁,果然觉得比小汤包更美味啊,於是问林俊佑,「你怎麽也买汤包了?」

  林俊佑立刻笑得很甜蜜,「那天你不是说想吃?所以趁今日例休,就特地跑去买回来与你吃。」

  洛钰婷本来只是顺口一提,谁知道他就真的去买了。

  「来,你再吃一个。」林俊佑见她的碗里空了,马上又挟了一个给她。

  洛钰婷见状连忙说道:「你也吃。嗯,这阿蛮汤包确实挺好吃的。」

  林俊佑看着她,笑得甜蜜蜜。

  坐在他们对面的林母觉得老大没有意思的,见庄有成也有一丝丝尴尬,於是又劝他吃西瓜。

  人家吃着香喷喷的汤包,偏庄有成吃着自家种的,每天都能吃到的西瓜。虽然西瓜也很甜啦,但总觉得不是滋味。闷闷地坐了一会,庄有成告辞离开。

  洛钰婷看着庄有成买来的小汤包还有剩,便问林母,「娘,如今天热,汤包只恐过了夜就不新鲜,不如我去把有成哥送来的汤包用井水冰镇好了,明日给我当早饭吃,至於弟弟嘛,明早我煮面给他吃。」

  林俊佑连忙说道:「别动,就放这里,我还没吃饱,给我吃吧。」哼,他可不能让洛钰婷吃庄有成买的东西,她只能吃他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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